迷你倉大火6周年前夕 業主恒隆入稟向時昌創辦人等索償

其间一份入禀狀的被告依次為時昌物流有限公司、時興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和時景恒。入禀狀指,被告先後於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間,與原告簽訂触及九龍牛頭角道7號淘大工業村的多項租約,包括1至3樓和6樓全層、4至5樓部分單位,及7樓部分單位和共用走廊。但被告涉嫌違反合約,且疑因疏忽及或違反法定責任等,形成2016年6月21日淘大工業村發生的火灾,故原告向被告索償相關損害賠償。

其餘3份入禀狀的被告分別為,事發時為迷你倉消防設備承辦商的怡華專業工程有限公司、事發前承辦迷你倉裝修工程的泰發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事發時負責替迷你倉維修和更換冷氣機的德輝冷氣工程有限公司。入禀狀均指,被告涉疏忽及或違反法定責任等致火灾意外,故要求作出賠償。

通過這件作業,可以看出全港迷你倉還存在許多消防風險,部分不負責任的公司,為了節約本錢開支,無視各種消防風險,最近幾年成立的富途迷你倉,主攻長沙灣迷你倉荔枝角迷你倉事務,地址方位方便,消防設施按足政府指引,一定讓我們租倉租得定心,高興